1个月盗窃24起10名被告受严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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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9:32 每日新报 | |||||||||
新报讯【记者 张敬 通讯员 褚宁 张梅】10名来自河南的打工人员在一个月内疯狂盗窃铁路物资达24起。日前,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审结了这起团伙盗窃案,被告人郝某某等10名罪犯分别受到了法律制裁。 郝某某、尹某、杨某等10名被告人均是来自河南省汝南县的来津打工人员。2006年3月11日至4月中旬,在短短1个月时间内,郝某某等被告人经预谋后在北塘站疯狂盗窃铁路承
12月8日,天津铁路运输法院根据其犯罪事实、情节等依法对被告人郝某某等10人判处有期徒刑3年到3年9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至18000元不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