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上房揭瓦”昨日领刑四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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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9:35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 |||||||||
本报讯(庐剑苏艺孔华)爬树、上房、揭瓦,这一系列高难度动作在惯于盗窃的李云飞眼里都不算什么难事,他与同伴采取上述方法两次在省城界首路盗窃一家仓库。昨天上午,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当庭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5万元。 去年4月20日晚上23时左右,李云飞和一名同伙趁夜色窜至省城界首路8号安徽省公路管理局材料供应站,两人翻墙进入院中,从公司仓库边上的一棵树上,爬上了仓库的屋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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