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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拟将拖欠医疗费用由民事欠款列刑事欠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10:4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15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就内地孕妇来港产子问题召开的跨部门委员会,十四日举行首次会议。据香港明报报道,特区政府正考虑的方案中,包括修订《医院管理局条例》,将拖欠医疗费用由现时的“民事”欠款,改为跟欠税相若的“刑事”欠款。

  根据香港《医院管理局条例》关于医管局的权力一项指出,在符合第(18条)规定“就所提供的医院服务收取费用”,医管局有权收取服务费用包括医疗费、附加费、罚款和按
金等,但法例只赋予医管局透过民事途径索偿。

  据了解,如拖欠医管局款项列为刑事欠款,执法机关便可将欠款者列入黑名单,并将之通报内地,日后内地相关部门可拒绝欠款人日后申请签证来港。

  香港卫生福利及食物局长周一岳昨日在出席有关跨部门会议后表示,跨部门小组会考虑不同的方案,首要目的是确保本地孕妇得到适当的照顾,医管局研究未来半年港人产子的人数,以决定是否需要增加资源维持服务。

  在减少内地孕妇来港产子的数目上,小组已要求医管局详细研究,再予董事局讨论,并于下周四的会议后公布。卫福局亦会研究有多少双亲不在港的儿童,申领综援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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