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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查处两起非法用地事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11:23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本报讯(记者高亚平)未央区政府在整治违法用地中,坚持既处理事又处理人。昨日,两起非法占用耕地的两名责任人,一人被警方刑事拘留,一人被取保候审。

  今年55岁的张兴汉是未央区小苏村村支书兼村委会主任,同时也是西安市鑫生源建筑渣土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他在2004年10月1日非法占用小苏村村东基本农田倾倒建筑渣土,2004年11月16日注册西安市鑫生源建筑渣土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
3月24日以“为了保护环境,减少资源浪费,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为名,与三桥街道办事处小苏村村委会签订了80.9亩《土地租赁合同》作为建筑渣土回收再利用项目用地,而实际已占用基本农田102.31亩,堆放建筑渣土,致使102.31亩基本农田种植条件遭到破坏。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2条的规定,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昨日,张兴汉已被未央警方刑事拘留。

  王俊民在2003年10月———2005年10月期间,曾任未央区草滩街道办事处景家堡村第一村民小组组长,在其任职期间,他听说该村村委会要将东风路以北的集体土地(耕地)11.38亩建办公场所,于是他捷足先登,未经批准,并且置街道办事处、未央区土地监察所的多次制止予不顾,擅自在这块土地上修建了集贸市场,致该宗土地遭到严重破坏,无法复耕。他的行为也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2条之规定,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因现在王俊民有病在身,未央警方已对其进行取保候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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