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台机要费案涉案人相关资料(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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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11:37 中国台湾网 | |||||||||
![]() 台“公务机要费案”被告关系图(资料来源:香港《文汇报》) 中国台湾网12月15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各界瞩目的台“公务机要费”案今天在台北地方法院首次开庭审理,陈水扁妻子吴淑珍、陈水扁办公室前副秘书长马永成、办公室主任林德训、办公室第三局出纳陈镇慧等4名被告被到庭受审。今天,香港《文汇报》介绍了台“公务机要费”案被告的相关资料。(周先) 背景资料:
吴淑珍(起诉) 年 龄:54岁 学 历:中兴大学地政系毕业 经 历:1986年,代表陈水扁出马参选岛内第一届民意代表,获选。 起诉罪名:贪污、伪造文书 涉案情节:自2002年7月至2006年3月,以各种方法搜集别人付款消费的发票,诈领“机要费”之“非机密费”,总计14,808,480元(新台币,下同)。 马永成(起诉) 年 龄:41岁 学 历:台湾大学政治系毕业 经 历:台北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发言人、陈水扁办公室“副秘书长” 起诉罪名:伪造文书 涉案情节:协助吴淑珍搜集12张总额480万元的发票,再以职务之便,交由出纳陈镇慧核销,以此支领申报“机要费”。 林德训(起诉) 年 龄:39岁 现 任:陈水扁办公室主任 学 历:台湾大学政治学研究所硕士 经 历:陈水扁市长办公室秘书、陈水扁办公室“秘书长” 起诉罪名:伪证、伪造文书 涉案情节:协助吴淑珍搜集19张总额715万元的发票,再交由出纳陈镇慧,以此支领申报“机要费”。 陈镇慧(起诉) 年 龄:45岁 现 任:陈水扁办公室出纳 经 历:陈水扁律师事务所助理、2004年陈水扁竞选总部财务 起诉罪名:伪证、伪造文书 涉案情节:协助吴淑珍核销“机要费”发票,并在侦讯时,谎称钱是台“外贸协会”副董事长曾天赐为进行“外交”任务所支用。 曾天赐(缓起诉) 年 龄:48岁 现 任:台外贸协会副董事长 经 历:陈水扁办公室机要室主任 起诉罪名:伪证 涉案情节:为减少吴淑珍所提出发票数额,侦讯时伪称发票中有900万元是他提出,且发票来自于替陈水扁从事机密“外交”工作的“甲君”龚金源,另外320万元是奉陈水扁之命支付另一件秘密“外交”。 李碧君(缓起诉) 年 龄:59岁 经 历:杏林新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 起诉罪名:伪证 涉案情节:为减少吴淑珍提出发票数额,伪称发票中有900万元由曾天赐提出,且发票来自替陈水扁从事机密“外交”工作的“甲君”龚金源。(资料来源:香港《文汇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