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淑珍律师要求停止审判“国务机要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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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12:43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12月15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国务机要费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首次开庭,被告吴淑珍委任律师顾立雄庭讯中要求法院应作不受理判决或暂停审判。 据报道,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在第七法庭开庭审理“国务机要费”案,吴淑珍等四名被告均准时出庭应讯,创下台湾“司法史”上首位现任“第一夫人”以被告身份出庭的纪录。
顾立雄等12名律师所组成的律师团在审判长蔡守训要求四名被告答辩前,多次声请暂停审理,但均遭到蔡守训严厉制止。律师团认为,全案454笔资料中,律师团仅阅卷251笔,尚有203笔因涉机密等事由无法阅卷,如此无法替被告辩护。 律师团强调,刑事程序与实体一样重要,要求合议庭重视程序问题。不过,蔡守训仍坚持先由被告答辩,并认定律师团扰乱法庭程序,要求律师必须经过他同意才能发言。 顾立雄在替吴淑珍答辩时称,检方起诉无效,纵使当事人希望进入实体审判、愿意接受司法检验,但相关程序不知如何进行,如何能回避“宪法”第五十二条,无法得到解答,他希望法院对全案应为不受理判决。 他说,公诉人已将陈水扁列为共犯,明载于起诉书上,本案一旦进入审判程序,法院将进行实质审理,等到陈水扁卸任后再被起诉,现在所进行的一切程序及认定的犯罪事实将重新来过,将违背一事不再理的规定。 顾立雄强调,为解决现今困境,法院应做不受理判决或暂停审判,但强调这不表示当事人不愿意面对司法审判。 据了解,“国务机要费”案11月3日侦结,检方依贪渎与伪造文书等罪将吴淑珍、前陈水扁办公室主任马永成、陈水扁办公室主任林德训、“总统府”出纳陈镇慧等四人起诉;台北地方法院11月15日分案由审判长蔡守训、受命法官徐千惠及陪席法官吴定亚组成合议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