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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要求取缔“特权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13:46 大众网-鲁中晨报

  新华社北京12月13日电 交通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整顿“特权车”和“人情车”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的活动,从明年2月起,除《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中明文规定的可减免通行费的五类车辆外,其他车辆必须依法交纳通行费。

  交通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近一时期,一些地方擅自扩大减免通行费的车辆范围,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造成大量“特权车”“人情车”。

  他指出,可减免车辆通行费的五类车辆是:军队、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在国家规定的绿色通道上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

  他要求各地对依法可减免通行费的车辆范围列出明细表,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在各收费站予以公示。凡是在明细表范围之外的车辆,行驶收费公路时,必须按规定交纳通行费。

  他严肃指出,对以收费减免作为交易谋取利益的违纪行为,将坚决纠正并严肃处理。对拒绝交纳车辆通行费的“特权车”“人情车”,将在媒体公开曝光;情节严重、违反党纪国法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交通部将对各地清理整顿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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