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出强令:辖区连续两次被查销赃窝点追究派出所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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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15:07 北京晚报 | |||||||||
市公安局昨天透露,全市“反销赃”行动开展半月来,警方共收缴贵重金属8000余公斤及数千辆涉嫌被盗自行车、涉嫌被盗手机等物品,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800余名。警方已经对被抓获的收赃人建立了“黑名单”,这些人今后如果再次因收赃而被抓获,将从重处罚。对屡教不改者将实行劳动教养。对正规市场以合法生意为掩护,暗中收赃,经教育不改的,警方将要求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现在销赃窝点转移得很快,不管这些收赃人如何应付检查,警方绝不允许出现半公开的赃物交易市场。”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副总队长马曦初说,如果在同一地区、同一地点,上级公安机关连续两次查获销赃窝点,当地派出所领导和管片民警必将被严厉追究责任。 记者安然J06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