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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捕枪杀公安干警 湘西一被告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16:23 今晚报

  新华社长沙12月15日电(周青梅、龚文中)枪杀干警谢昌忠的石登跃14日被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犯故意杀人罪、强迫卖淫罪等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万元。

  石登跃是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花垣镇清水塘村一组农民,曾因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02年1月30日刑满释放。

  2006年9月20日下午,石登跃与同伙从外地诱骗5名卖淫女至花垣,逼其卖淫谋利。次日,两名卖淫女趁看守人熟睡之机逃离,并到花垣县公安局报案。

  花垣县公安局迅速组织警力实施抓捕,民警谢昌忠等4人在县城西长街宾馆设伏。在抓捕石登跃过程中,遭其暴力拒捕。谢昌忠在与石登跃搏斗时,被石登跃从右侧裤兜内掏出一把上了膛的仿六四式手枪开枪击中上腹部。之后,石登跃被其他民警制服。

  民警谢昌忠中枪后,因枪伤致腹主动脉破裂引起大出血,经抢救无效于当晚牺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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