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淑珍辩护律师称“国务机要费”案违反“宪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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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16:48 人民网 | |||||||||
人民网12月15日电 “国务机要费案”刚刚结束今日的庭讯,吴淑珍辩护律师顾立雄在离开台北地院时表示,陈水扁享有“刑事豁免权”,审理“国务机要费”案是违反台湾“宪法”的,应该立即停止庭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顾立雄在今天上午庭讯开始时,就向主审法官提出此“违宪”声请。不过,审判长蔡守训仍坚持先由被告答辩,并认定律师团扰乱法庭程序,要求律师必须
另外,关于“国务机要费”案是否传呼陈水扁出庭作证一事,顾立雄只说“如果法庭传唤的话,他能不出庭吗?”语气中颇多无奈。 而检方在庭上攻防涉及是否传扁作证时表示,从没说过要传陈水扁,不要臆测检方的作为;检方还意有所指的说,南半球、北半球所有控方都不会传“不说实话的人”。 检方又说,当年陈水扁“昂首阔步”前往花莲出庭时,为何没有律师跳出来说这是不对的?一定要等到11月3日起诉、12月15日开庭,才陆续提出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