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直机关经济适用房最大面积竟达300平方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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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17:00 深圳晚报 | |||||||||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山东一则《公告》显示:济南一处山东省直机关经济适用房中,单户最大面积近300平方米。而按照山东有关文件,“厅局级干部购买住房时,每户只允许享受一次优惠政策购买规定标准面积120平方米之内的住房。” 11日,济南当地媒体刊登了一则落款为“山东省直机关住宅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住建公司”)的《公告》:“阳光舜城五地块8栋小高
在《公告》发出后,三联集团已经停止该处住宅的对外销售。(石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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