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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受大雾影响近15小时发生事故59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21:19 国际在线

  新华网杭州12月15日电(记者 岳德亮):14日晚间至15日凌晨开始弥漫的大雾影响了除杭千高速之外的浙江省大部分高速公路。至15日11时11分,受影响的高速公路才恢复正常通行。因大雾影响,交通事故一度多发。

  据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总队介绍,由于道路重新开通后,车流量非常大,尤其是沪杭甬路段,车辆追尾刮擦事故不断。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5日15时,全省受大雾影响
共发生事故59起,其中杭州7起、绍兴16起、湖州10起、宁波15起,多数为刮擦、追尾事故,1人受轻伤。

  冬季和春季是我国大部分地区的雾季,雾天能见度下降,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总队提醒广大司机,雾天行车出车前,要注意检查车辆灯光是否完好,特别是报警闪光灯和雾灯;开启灯光、拉大车距、限速行驶。

  当能见度在500—200米时,必须开启防眩目近光灯、示宽灯和尾灯,时速不得超过80KM,行车间距应保持在150米以上;能见度在200—100米时,必须开启雾灯和防眩目近光灯、示宽灯和尾灯,时速不超过60KM,行车间距保持在100米以上;能见度在100—50米时,除打开上述灯光外,时速不能超过40KM,行车间距保持50米以上。

  一旦能见度在50米以下,则为特浓雾,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可采取局部或全路段封闭高速公路的交通管理措施。此时已经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驾驶员必须开启雾灯和防眩目近光灯、示宽灯和尾灯,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就近驶离高速公路,不要停留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外,应先行普通道路到下一进口再上高速,以免造成堵车现象,但时速不得超过20KM,也可在就近的服务区暂避,等雾散后再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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