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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范兴国:“普惠制”让农民共享建设成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22:53 中国江西网

  

模范兴国:“普惠制”让农民共享建设成果

  兴国县委书记廖晓凌说,“普惠制最大限度地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扩大新农村建设受益面,充分调动了的农民积极性。(中国江西新闻网记者 邓小勇 摄)

  中国江西新闻网12月15日南昌讯(记者 魏传举 邓小勇 报道)“‘普惠制’最大限度地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扩大新农村建设受益面,充分调动了的农民积极性。”15日,兴国县委书记廖晓凌代表在接受中国江西新闻网记者采访时说。

  近年来,兴国县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大胆探索,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在全县范围内推行普惠制,使得新农村建设向纵深推进,成效显著。“普惠制”原则明确了新农村建的验收范围,并规定了验收标准、奖补项目、奖补标准等。这样一来,新农村建设不只是在公路沿线“开花”,边远山村没有了“门槛”,自主申报充分尊重和保障了农民的选择权。现在只要群众签字,申报率达80%以上的自然村庄,都可以自行按规划建设,验收后按政策给予补助。

  “这一政策的实施,让新农村建设在兴国遍地开花。”廖晓凌说,县里年初确定的389个建设点,有216个在边远乡镇,占总数的54.7%,农民自主申报率达100%。今年6月,新增的100个县乡干部蹲点专抓的建设点重点在边远乡村。

  受普惠制政策激励,县里越来越多边远山村的农民在没有挂点单位帮扶的情况下,通过理事会牵头,自主建设新家园。如今,全县新农村建设点覆盖面达20.75%,直接受益农户3.5万户、15.1万人。

  记者了解到,该县长冈乡合富村,位于公路沿线纵深处,以前是新农村建设的“盲点”。“普惠制”政策实施后,在村民理事会成员的带领下,村民集资4万余元铺好了村组道的路基,改水、改厕等工作也紧张有序地进行。

  同样,今年初,该县非新农村建设点太平村通过自主申报,自发筹资,自主投劳,现已基本完成“三清三改”和1.1公里通组公路的路基工作。在前不久的一次验收工作结束后,县里按照普惠制政策支付了奖补资金2.6万元。

  编辑:吴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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