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医药商贿拟建院长问责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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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6日04:02 新京报 | |||||||||
“长效机制”还包括建立行贿企业黑名单制度 本报讯(记者 魏铭言)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联合通知要求,各地应尽快建立健全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卫生部说,建立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不仅要从卫生行业内部管理
目前,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已联合制定并下发建议“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其中包括,建立行贿企业黑名单制度;探讨建立临床路径管理办法,依法规范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实行院长问责制,若发现医院存在乱收费、私设“小金库”、严重的过度检查、过度医疗行为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将首先追究医院院长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