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防控医药商贿拟建院长问责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6日04:02 新京报

  “长效机制”还包括建立行贿企业黑名单制度

  本报讯(记者 魏铭言)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联合通知要求,各地应尽快建立健全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卫生部说,建立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不仅要从卫生行业内部管理
方面研究解决办法,而且还要研究解决医院补偿机制、人事分配、药品生产流通和医疗保障制度体制改革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各方面的综合治理,逐步从根本上解决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产生的体制、机制、政策等问题。

  目前,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已联合制定并下发建议“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其中包括,建立行贿企业黑名单制度;探讨建立临床路径管理办法,依法规范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实行院长问责制,若发现医院存在乱收费、私设“小金库”、严重的过度检查、过度医疗行为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将首先追究医院院长责任。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