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防队员暂时保管汽车内钱物是否妥当引发争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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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6日05:49 东方今报 | |||||||||
今报郑州讯 凌晨,车窗开着,巡防队员看见了,打开车内工具箱寻找车主联系方式却找到3万多元现金,决定暂时保管,最后还给了车主。这样的事在郑州一周发生了两次,不少市民问:巡防队员有权翻查私人物品吗? 昨天凌晨1时许,郑州市淮河路金京社区,巡防队员肖志和苟根年巡逻至金京花园1号楼楼下时,发现一辆黑色本田右车窗开着。
两个小区门卫也不知道车主是谁。4人决定从车上找车主的联系方式。通过右车窗,巡防队员拉开了车内工具箱,没有找到车主的联系方式,却发现了31750元的现金。 “我们还要巡逻。”肖志和苟根年就在本田驾驶位上留了一张字条,“车里现金暂由巡防队员保管”,并留了肖志的电话。上午7时40分,车主打通了肖志的电话,肖志遂将钱还给车主。 12月10日,郑州市汝河路办事处巡防队员也做了这样一件事。看到12日本报报道后,不少市民打来电话说:“虽然巡防队员出于好心,但他们有权私自翻别人车里东西吗?” 昨天下午,郑州市经八路办事处巡防中队中队长李四信表示:“看见车窗没关,巡防队员可以先在一旁守着,再报警通过其他方式寻找车主。” “就算是执法人员,在那样的情况下,也无权翻查车主的私人物品。”河南开物律师事务所律师董彬说,此时,在原地等待车主是个比较稳妥的做法,“翻查私人物品就有点不合适”。如何界定此事,法律法规方面还是空白。C 线索提供 赵先生 新闻热线(0371)65830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