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年入12万元以上不主动缴税罚款2000元至1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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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6日06:46 东方今报 | |||||||||
今报郑州讯 2007年1月1日~2007年3月1日,郑州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高收入者将迎来第一个自行申报期。昨日,郑州市地税局出台了具体的申报细则,规定逾期不主动报税者,将被处以2000元至1万元的罚款。 昨日,郑州市地税局针对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高收入者出台了实施细则,据郑州市地税局征管二处副处长吴敏说,省地税局特意给郑州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人印制了2万份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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