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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已有十个仲裁点 “三无”交通事故可申请仲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6日06:53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姜远海 通讯员方全喜 实习生应蓉珊报道:记者昨从武汉市交管局获悉,因时间失效、无事故现场、无证据等交通大队无法受理的交通事故案,可申请到武汉仲裁委员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仲裁中心申请调解。

  今年7月,一辆轿车不慎将一位70岁老人擦倒。司机当时看老人无碍,便肇事方给老人100元私下了结。24天后,老人病发身亡,经鉴定系受伤所致。老人的亲属找到辖区交通
大队,但因受案时效期已过,又无事故现场,交通大队无法受理。最后,当事人双方一致选择仲裁,经调解员耐心细致的工作,依照有关法规进行仲裁,由肇事方赔付受害方6万元抢救费及15万抚恤金,一场矛盾迅速化解。

  据介绍,武汉仲裁委员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仲裁中心于7月18日成立,仲裁受理点从2个已经拓展到10个,受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430余起,标的额达9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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