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 生活用电不拉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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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6日07:17 长江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陈希)昨日,省经委发出通知,元旦春节期间,全省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不拉闸。通知还对各供电公司、发电企业作了设备保养及发电要求。 今年以来,我省在水电缺水的情况下,火力满发,并采取外购电的措施,确保了电网安全稳定,基本保障了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用电需求,全省发供用电呈现增长态势,各项指标可望超额完成年度计划。但是,入冬以来,全省水电出力逐步下降,发供电设施
省经委还要求:各级电网调度机构要根据冬季用电高峰负荷变化情况,合理安排开机方式和高峰备用容量,加强机组和系统运行的监视维护;各发电企业要加强对发电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加强生产值班和事故报修值班工作,火电厂要全力以赴组煤保发,确保电煤库存量达到15天的水平;节日期间要确保通信、医院、消防、治安、矿山、交通运输、军队、科研、首脑机关等重要单位用电;保证坚持生产的工业企业、商业网点和旅游景点的正常用电;在农历腊月二十四到正月十五期间,暂停执行对欠缴电费企业采取拉闸限电措施,并确保全省城乡居民每天24小时生活用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