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核准权下月收归最高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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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6日07:18 大众网-大众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5日电最高人民法院15日召开刑事法官大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强调,一定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坚定不移地确保死刑案件的审判质量,认真做好死刑案件核准工作。 肖扬说,将死刑案件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行使,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肖扬指出,确保死刑案件的审判质量,必须坚持三点:一是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的刑事政策。对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要坚决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同时,根据“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坚持少杀、慎杀,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二是坚定不移地确保死刑案件的审判质量。要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审慎态度,依法严谨、理性地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对每一起死刑案件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经得起历史检验。三是坚定不移地统一死刑案件的适用标准,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肖扬强调,死刑复核工作人命关天,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出现纰漏。必须科学制定和严格执行死刑复核案件办理的各项程序,切实加强管理,确保案件质量不出现任何差错。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制定了有关程序管理规定,要严格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