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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研究生捅伤“情敌”法院一审判决缓刑两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6日08:23 南京晨报

  时间:12月15日上午9时

  地点:玄武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

  案由:聚众斗殴、故意伤害

  被告:左某,25岁,硕士研究生

  徐某,25岁,大学文化,南京某电子公司员工

  王某,24岁,初中文化,厨师

  孙某,21岁,大专在读A

  检方: 一起恋爱纠纷

  昨日上午9时,东南大学研究生左某为争女友故意伤害案在玄武区法院第一法庭落槌。

  “2005年11月12日,徐某与左某因恋爱纠纷,经电话联系约好当晚在太平北路东南大学天桥附近‘谈心’……”检方在起诉书中称,徐某准备了木棍,并纠集金陵科技学院学生孙某等5名大学生前去“帮忙”。王某携带菜刀在前往东大天桥途中,又电话纠集了几名厨师前往。当日晚22时许,徐某与左某在太平北路东南大学天桥附近见面后扭打在一起。王某等人冲上前抓住左某头发和肩膀,围殴左某,将左某打倒在地。

  在被殴打过程中,左某掏出随身携带的长约17厘米的工艺刀挥舞,捅伤围上来“撑场子”的缪某、尹某等2人,徐某等人四处逃散。左某追出100余米,从身后捅伤徐某。经法医鉴定,左某、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缪某、尹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左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徐某及王某、孙某涉嫌聚众斗殴罪……”检方法庭上表示。

  B 研究生左某: 我被错当情敌

  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完起诉意见书后,身着深色西装的被告人左某对“恋爱纠纷”予以否认:“我与那个女的没有恋爱关系,我根本不喜欢那个女的,是徐某一相情愿认为我和他争女友。”

  左某的律师庭后表示:“女方是左某以前的女友,后来,两人没有恋爱关系了,徐某误解左某仍和他的女友在一起。”

  但徐某的律师在法庭上公开了徐某女友的短信内容。在短信中,徐某女友承认:“一切都怪我,是我害了你们两人。”

  “如果我当时不掏出刀来防卫,可能今天受重伤的就是我。”在第一次庭审中,左某认为自己被逼“以暴制暴”。

  左某的律师表示,当时,左某只身赴约,没有带任何武器,没有作案动机。而对方人多,对其进行攻击,并手持凶器,他那时是被害人。“他本身是学校的优秀研究生干部、三好研究生。”“他学习成绩非常之好,研究生三年里获得过校优秀一等奖学金、校友奖学金、多种单项奖学金。”“他很能为集体做事和争光,是班里面推选出来的班长……”左某的大学同学向记者介绍他们眼中的左某。

  C 被告徐某: 他抢了我的女友

  “他说的不是事实,我们之间的矛盾确是因为一个女孩,不是我一相情愿。”法庭上,徐某反驳左某。徐某表示,他约左某出来“谈心”,就是因为左某抢了他的女友。“我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如果没有原因,是绝对不可能去找他的。”徐某表示。

  “左某在4月份的时候已经与我女友分手,而我是在之后与我女友交往的,她经常住在我家里,在我2005年10月25号去上海时,她还住在我家并送我上车。这个很多人都可以作证。”徐某在网上发帖详细叙述了他与左某之间的恩怨,“但在2005年11月3号左右,也就是我去上海工作之后没几天,左某就跟我女朋友发生了关系,这是我不能接受的,我的证据确凿。”

  D 法院不谈情事只谈法律

  “徐某、徐某的女友和左某之间到底什么关系,与本案没有直接的关系,我们着重了解的是他们的行为是不是触犯了法律。”审判法官表示,左某故意伤害案虽然涉及情感纠葛,但法庭关注的不是情感,而是左某与徐某之间的犯罪关系。“显然,他们都触犯了刑法,身为受过高等教育的两人,都应该从中吸取教训。”主审法官表示。

  法院审理后认为,左某持刀捅伤缪某、尹某,致二人重伤,捅伤徐某,致其轻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徐某纠集王某、孙某等多人参与斗殴,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与王某、孙某系共同犯罪。左某在被殴打过程中,掏出随身携带的工艺刀挥舞,捅伤围上来“撑场子”的缪某、尹某,其防卫已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是防卫过当,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处罚。

  昨日,法院判决,左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徐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王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孙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E 徐某发帖: “替我说声对不起”

  法院判决后,记者在网上看到了徐某发的这样一帖子:“我也是一个来自偏远农村的孩子,通过自己的努力才有今天的工作和生活,我的父母都是普通的农民,他们靠种田供养我们姐弟几个读大学,现在他们一身疾病,还在农村种地,到现在我都没敢告诉他们这件事,我怕他们承受不了,我只能隐瞒一辈子了。”

  “我家并没有什么人际关系,我们都是普通打工仔,我也是在2003年才来南京的,在南京无亲无故,我实在写不下去了,我只觉得太对不起左某和他的家人,以及我的父母了,但我也实在无能为力了。

  我仅有的3000元存款已经不够支付我的医疗费,我不得不在医生不同意的情况下提前出院了。如果你们能见到左某,替我说声‘对不起’!”

  作者:玄少冒群/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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