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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基会副董事长张俊宏被判拘役三十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6日09:40 台海网

  台海网12月16日讯 据中新网报道,台湾海基会副董事长张俊宏因全民电通公司财务纠纷,涉嫌指使儿子张容彰及友人高文义将同居女子林慧珍强行推出门外。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依强制罪判处两人各拘役三十天,可易科罚金;张容彰则被判无罪。

  “中央社”报道,检方起诉指出,去年一月十三日,张俊宏与林慧珍在台北市铜山街住处,因全民电通财务纠纷发生争执,张俊宏欲带走屋内的全民电通文件,并把林慧珍驱
逐离屋,于是打电话通知张容彰、高文义到场协助。

  当天晚间九时许,张俊宏率锁匠等十余人到屋内搬文件,林慧珍返回屋内,张俊宏指示张容彰及高文义把林慧珍拖出屋外,因林慧珍通知媒体,张俊宏先行离开,由张容彰及高文义继续以推挤、拉扯的方式,将林慧珍强行推出大门。

  检方认定,林慧珍因拒绝离开而抓住铁门抗拒,张容彰徒手捶打林慧珍的手背、手腕、手臂等处,造成林女身上多处瘀伤。

  检方今年八月底依妨害自由、伤害等罪,将三人提起公诉。台北地院审理后,变更起诉法条,依强制罪将张俊宏、高文义判处各拘役三十天,可易科罚金;张容彰部分,法院认为检方起诉证据不足,判决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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