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发文 鼓励减免农民工医疗费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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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6日09:51 汉网 | |||||||||
汉网消息(记者齐翔 通讯员董伟才)昨日,省政府专门发文,就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根据省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企业要足额提取经费用于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发生工伤,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支付费用。
与农民工同住的适龄儿童,享受和城市儿童同样的教育待遇,并纳入一类疫苗免疫规划,实行免费接种。鼓励医疗机构自愿减免农民工医疗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