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感染艾滋要告知配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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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6日10:31 扬子晚报 | |||||||||
昆明电云南省从明年1月1日开始施行《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将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配偶进行检测结果告知。云南因此成为中国第一个以地方法规的形式,规定对艾滋病患者的配偶进行告知的省份。除此之外,医疗卫生机构还应当将确诊的艾滋病检测结果告知本人,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相关信息通报给相应的公安、司法、民政和教育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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