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省直机关经适房 最大近300平方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6日12:53 法制晚报

  省直机关经适房 最大近300平方米

  山东严禁经适房成批租售

  本报综合消息 济南一处山东省直机关经济适用房中,单户最大面积近300平方米。因得不到省直机关方面的付款,开发商曾决定对外发售。但今天的《人民日报》报道称,山
东省严禁经济适用房成批或者整幢租售。

  据《人民日报》报道,为防止经济适用房在出售、出租中出现管理漏洞,山东省严禁经济适用房成批或者整幢销售、出租。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11日,当地媒体刊登了一则落款为“山东省直机关住宅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住建公司)的公告:阳光舜城8栋小高层住宅系省直机关经济适用房,已于2000年售给省直机关职工,任何单位无权销售。

  住建公司挂靠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省直机关职工的住房建设。

  2000年开建的阳光舜城位于济南千佛山风景区南部。该地区在济南被称为“富人区”。

  阳光舜城的开发商是山东三联集团。该公司销售人士称,这8栋小高层住宅一共288户,每户面积在160平方米至295平方米之间。决定对外发售是因为得不到省直机关方面的付款。其销售价是每平方米4290元到6000元。

  据悉,这片住宅最初是以“支持省直机关房改”的名义建的,均价为每平方米1900元。销售对象是“符合房改条件的省直机关职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