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经适房 最大近300平方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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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6日12:53 法制晚报 | |||||||||
省直机关经适房 最大近300平方米 山东严禁经适房成批租售 本报综合消息 济南一处山东省直机关经济适用房中,单户最大面积近300平方米。因得不到省直机关方面的付款,开发商曾决定对外发售。但今天的《人民日报》报道称,山
据《人民日报》报道,为防止经济适用房在出售、出租中出现管理漏洞,山东省严禁经济适用房成批或者整幢销售、出租。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11日,当地媒体刊登了一则落款为“山东省直机关住宅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住建公司)的公告:阳光舜城8栋小高层住宅系省直机关经济适用房,已于2000年售给省直机关职工,任何单位无权销售。 住建公司挂靠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省直机关职工的住房建设。 2000年开建的阳光舜城位于济南千佛山风景区南部。该地区在济南被称为“富人区”。 阳光舜城的开发商是山东三联集团。该公司销售人士称,这8栋小高层住宅一共288户,每户面积在160平方米至295平方米之间。决定对外发售是因为得不到省直机关方面的付款。其销售价是每平方米4290元到6000元。 据悉,这片住宅最初是以“支持省直机关房改”的名义建的,均价为每平方米1900元。销售对象是“符合房改条件的省直机关职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