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呼吁:别再“绑架”我们的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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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6日14:37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本报14日报道了《物业捆绑电费住户摸黑》的消息,很多读者来电,对物业这种“绑架”业主权益的做法表示强烈反对。 昨天,记者采访了市工业经济促进局电力处的赵处长。赵处长表示,按照《电力法》的规定,在用户拖欠电费的情况下,供电企业有权停用户的电。
另据记者了解,长安家园小区已同石景山区供电局协商完毕,下周一该区居委会居民代表将会与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直接进行协商,以期早日解决欠费问题。但供电部门仍旧表示,如不能按时上缴所有欠费,以后不排除出现第三次“依法断电”的可能。该小区有60多户业主在第二次停电前已交纳电费,但受其他未交电费者的株连同样受到停电“惩罚”。他们认为,交费者与未交费者一并被惩罚实在冤枉。 张鑫瀛J0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