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政管委回复:增加女厕容量已明文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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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6日17:44 京华时报 | |||||||||
市民黄女士反映:许多公共场所女厕所的拥挤程度远远高于男厕所。这可能与女士如厕的时间比较长,也比较麻烦有关。所以建议有关部门在修建公共厕所的时候能充分考虑到这点,增加女厕所的容量。 回复:北京市市政管委环卫设施处处长马康丁告诉记者,2003年本市出台了公共厕所建设标准,其中规定了女厕与男厕的比例为1.5比1,也就是说标准规定了女厕的面积、坑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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