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也可缴养路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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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7日00:47 东南快报 | |||||||||
岁末年初,又是车辆缴养路费等的高峰期。为了方便车主缴费,昨日,省公路稽征局发出了内部明电,决定从12月18日至明年1月20日间,推出系列便民服务措施。其中包括节假日也可以缴费。 中午傍晚都可缴费
按规定,稽征所从2006年12月18日至2007年1月15日期间不安排节假日休息,窗口缴费工作照常进行。因节假日银行停止接收单位存款,所以稽征所只办理刷卡缴费业务。 另外,稽征所将延长工作时间,不论中午或傍晚,只要有车主缴费,征费窗口就不会关闭。 10日前缴免滞纳金 对于岁末年初的特殊情况,公路稽征部门将采取分流的方式,避免出现缴费高峰,具体做法是:开展预约缴费和大车户分时段缴费业务。 另外,对于迟缴或忘缴的车主,只要在10日前缴纳当月公路规费,可免收滞纳金。而当月公路规费停征手续则可在每月1日前(含1日)办理。 在一些收费量大、车辆数量多的特大所、亿元所,征费窗口将安装叫号机,以改善大厅缴费秩序。 明年下半年可异地缴 此外,为彻底改善目前各征费大厅拥挤现状,省公路稽征局正致力于推进全省征费系统联网工作,已在福州、宁德、南平等几个稽征所进行联网缴费系统测试,预计明年下半年后将在全省全面推广实施,届时,车主将可以在异地缴费。 各地缴费业务咨询电话 福州0591-83350650 厦门0592-5289597 宁德0593-2833184 莆田0594-2690787 泉州0595-22537802 漳州0596-2526373 龙岩0597-2523871 三明0598-8338652 南平0599-8828445 记者 韩慧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