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携宠物入公园罚2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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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7日02:11 燕赵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15日,太原市政府宣布,《太原市公园管理办法》于16日正式施行,公园管理机构首次拥有行政处罚权。此项管理条例重点提出,公园内严禁携带宠物进入,违反者处1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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