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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教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影视教育收费通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7日07:19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今后,西宁市各中小学不得在学生不情愿的前提下组织学生看电影,也不能随心所欲地向学生收取影视教育费用。

  据了解,西宁市教育局在《关于规范中小学影视教育收费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今后,任何收费主体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生收取影视教育费用,更不能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将市场经营行为引入学校正常教育教学(食宿除外)中。各中小学要充分利用现有信息技术教
育设备、网络让学生接受影视片教育,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外的任何费用,任何部门、单位、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也不得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除开学收取相关规定费用外,学期中途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学生收费。(作者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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