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出问题将罚监管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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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7日07:50 长江商报 | |||||||||
药厂、医院制剂室配备药监员 本报讯(记者胡梦通讯员罗志)昨日,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继出台药品购销建档制度之后,又出台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产品质量监管责任人职责规定》,规定将每个药厂、医院制剂室配给药监人员,如出现问题,药监人员也将被追究责任。
记者获悉,市药监局各分局已派出工作人员,对每个企业明确产品质量监管责任人,负责监控全市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及医院制剂室产品质量管理,如出现所监管企业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等情况,药监部门在依法追究企业违法、违规责任的同时,担任责任人的药监人员也将被追究相应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