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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卷款跑了?建筑公司补发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7日08:1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我们20多人被欠了2万多元!”近日,一位民工打入本报热线称,建筑公司把他们的工资发放给包工头,但包工头并没有将钱发到工人手上。四川省劳动监察保障总队受理了此案,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由于该公司并未把工资发放给个人,因此应对工人补发工资,同时补办社保、完善劳动用工合同。

  投诉:干6个月只有生活费

  民工陈从新告诉记者,今年3月3日,他在朋友的介绍下和另外22名民工在成都市成华区青龙场荆竹拆迁安置房一期工地上打工。“在那里干了6个多月,我只领过500元的生活费。工程完成后,我们找公司要工资,但公司说已经发给我们的班组长唐延兴了,可我们却找不到唐延兴。总数加起,公司共欠我们22574元。”

  公司:包工头卷款跑了

  昨日,四川省天工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宋先生告诉记者,陈从新等22位农民工是因为工程赶进度而临时雇佣的。当时并没有和他们签订劳动合同。工程结束后,他们的班组长,也就是包工头唐延兴就将工资领走了。“当时唐签了字,收条在我们手上,一共是3万多元。没想到陈从新等22个人又来找我们要工资。我们已四处找领款人唐延兴,可一直没找到人。”

  监察总队:再次支付民工工资

  四川省劳动监察总队负责此案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四川省天工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在承包的工程建设中没有依据《劳动法》与民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也没有为民工购买社保。由于公司在工资发放环节出现问题,没有将工资发放到农民工个人,而是被包工头领走。由于农民工本人没有领到钱,因此公司还是需要再次支付农民工的工资。目前已向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准备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一定处罚。因无法找到包工头唐延兴,双方对拖欠的具体工资金额争议较大,公司至今未支付陈从新等民工的工资。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已告知投诉者通过仲裁或司法途径解决。

  目前,陈从新等人已经向四川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四川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已经受理此案。

  现场对话

  我们太轻信包工头了!

  不仅要再次支付民工的工资,而且还会受到一定的处罚。四川省天工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如何看待此事呢?记者采访了该公司的宋先生。

  记者:过去公司工资是如何发放的?

  宋:过去我们公司都是将工资发给包工头,再由包工头发给农民工。通过这次教训,我们明白了过去工资发放只发到包工头而未发至农民工个人手上是错误的。都怪我们当时没有和他们签订正式合同,轻信了唐延兴。今后在工作中一定改正。以后我们公司的农民工工资一定按工资单发放到人头或农民工签字委托的代理人手上。

  记者:这些农民工有没有签订合同、办理社保?

  宋:我们公司也是刚成立的,合同都是草签一个协议就完了。很多时候都是口头的,以后劳动合同都会用正式的,我们刚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购买了合同文本,同民工的劳动合同正在签订中,现在仅有很少一部分人没签了。我们公司社会保险已开始办理,按武侯区社保办理通知单,缴费并完善相关手续。实习记者牟秀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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