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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商品房将要求标明能耗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7日08:1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彭永生)国家建设部科技司副司长武涌15日在国家四部委对四川建筑节能检查情况通报会上表示,今后,所有的新建建筑都将从开工许可、竣工验收到开发商出售房屋的能效测评和标识等几个环节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从而让老百姓真正住上节能房屋,体会节能建筑给自己带来的好处。

  针对目前一些开发商不按当初的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建设或是擅自降低节能标准的所
谓“阴阳图”现象,武涌在当日的检查通报总结会上也表示,今后所有的新建建筑,不按节能标准设计的将不颁发项目开工许可证,施工过程中擅自降低节能标准的,不得予以竣工验收。而对开发商出售的房屋,今后也将会要求其在合同中标明单位面积的能源消耗比例,让购房者做到心中有数,真正享受节能建筑给自己带来的冬暖夏凉的舒适感受。

  据悉,下一步,成都市还将会对达标的建筑项目实行挂牌通报制度,以此鼓励和有效推动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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