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时评 荒唐的“馒头检测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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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7日10:14 河北日报 | |||||||||
广西旅游饭店业协会最近在调查中发现,旅游饭店每年交纳的费用多达80多项,大部分的项目是有关部门以检测、检验的名义收取,甚至连饭店制作的馒头、月饼、糕点和泡制饮料使用的冰块都要送检收费。以北海市为例,质检部门和疾控中心对“馒头”样本收取的送检费各300元,每年中秋节前对酒店制作的月饼收取的检测费是各3000元。 馒头、月饼都是入口之物,当然与人的健康息息相关。据了解,有权对馒头、月饼
合法经营的旅游饭店作为市场主体,有行业法规的约束,为其服务对象提供的服务质量如何,主要是市场规律自发调节的范围。企业的经营品种是千变万化、无穷扩张的,今天制造的馒头要检测,明天改为经营包子检不检?还有汤圆、饺子、卷粉、煎饼……检不检?更要紧的是,对馒头、月饼这样的检测,与日常经营活动相脱节,送检的样品合格,并不能保证饭店销售的其他产品合格,这种检测又何以能达到保障人们身体健康的目的? 南宁、桂林、北海一些旅游饭店每年交纳的各种行政事业收费从数十万元到数百万元不等,饭店业全面亏损,无力进行更新改造,拖欠员工工资、养老金现象时有发生。这种乱收费行为,虽然不是导致饭店业普遍亏损的唯一因素,却极大地加重了企业负担,束缚了企业活力,而且造成了对社会和谐的损害。 某些行政部门彼此视为“利益共同体”,而企业和公众成为他们“搜刮”的对象。这一问题,在下一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亟须清理。 □梁思奇陈瑞华(据新华社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