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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吞维修基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7日12:13 新闻晚报

  □焦晓虹通讯员朱骏

  晚报讯业委会秘书长把大楼维修基金当成了自家钱包,肆意侵吞40余万元。近日,普陀区法院判处关某有期徒刑六年。

  关某曾在西区某小区任物业部经理,同时兼任该小区业主委员会秘书长,一般日常
事务都是由他经手,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都对关某很信任,两人的私章就交由关某保管。

  在2002年至2004年间,关某虚构小区房屋需要维修的事实,出具了小区房屋维修证明,并在上面加盖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私章,仿冒二人的签名,以贷记凭证的方式把55万业主大会管理的房屋维修专用资金划入3家公司的账户,后将其中的40余万元占为己有。2005年的7月,业主委员会成员向银行查询小区维修基金使用情况时发现这一情况,立刻向公安机关报案。

  今年2月,关某被公安机关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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