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西安艾滋病患者抢劫被抓 因无处关押获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8日08:43 法制日报

   一线民警呼吁:建立对这类特殊人群的隔离关押制度

    建设集救治、改造、关押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关押场所或监狱迫在眉睫

  本报通讯员 曹金生 本报记者 台建林

  12月16日8时许,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西关派出所准备放掉犯罪嫌疑人曲某。

  还没走出派出所,曲某开始吐血。这是个“艾滋疑犯”。“能不能给我点钱,我一天没吃饭了!”曲某向办案民警王建成张口要钱。王建成摸了摸口袋,将身上的15元零钱递给他。

  一天前,在西安市西南城角十字,曲某抢走一名老太太的耳环,周围群众将他抓获。当晚,曲某因涉嫌抢夺罪被批准行政拘留15天。但是,民警们找不到关押这个特殊疑犯的地方,再加上治安案件羁押期不能超过24小时,所以只能把他放了。

  一个月来,曲某在西安街头频频作案,先后三次抢夺老太太金耳环。因无专门的艾滋病疑犯临时羁押点,西安警方只好将这个艾滋病疑犯抓了又放,放了再抓。

  “艾滋”成为疑犯“护身符”

  疑犯曲某,今年21岁,四川赵竹县人,自称有吸毒史,注射毒品又患上艾滋病。

  今年初,曲某来到西安,因打工挣不来钱,便在街头进行抢夺,并专抢妇女、老人或小孩。他说自己即便是被警方和群众抓到了,他们也没有办法,因为谁都怕艾滋病。

  据办案民警了解,二十多天前,曲某曾因抢夺老人耳环,被公安雁塔分局鱼化寨派出所抓获。曲某称自己患有艾滋病。为慎重起见,派出所通过西安市雁塔区卫生防疫站对曲某做了检查,结果显示“HIV呈阳性”(艾滋病患者或艾滋病病毒携带者)。

  当时,曲某实施抢夺的案值不够拘留,按规定,留置不能超过48小时。办案民警咨询得知,只有通过省疾病控制中心鉴定,才能确认其是否为艾滋病病毒携带者,但这个过程需7个工作日。无奈之下,他们只能将曲某取保候审。

  12月5日,公安碑林分局红缨路派出所再次将曲某抓获。他又抢夺了一名老太太的耳环。曲某当时下身还有血,连说自己患有艾滋病。由于没有专门的羁押场所,派出所向省市疾病控制中心询问,得知目前尚无更好的办法,向上级请示后只好将疑犯放了。

  12月15日,警方从陕西省疾病与预防控制中心获知,曲某初检结果HIV呈阳性,疑似艾滋病病毒携带者,但还需要省疾控中心做进一步鉴定。

  警方无奈承受压力

  “警察都是吃干饭的?明明知道那些人出来了要干坏事,为什么不严肃处理?”对艾滋疑犯抓了就放、放了又抓,很多老百姓不能理解。

  公安莲湖分局西关派出所副所长魏镌利也觉无奈:监狱法规定,有严重传染性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暂不收监;看守所条例规定,急性传染病患者不得收容关押;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患有传染病的犯罪嫌疑人不宜在医院关押。

  办理曲某案件,西关派出所民警王建成很困惑:“曲某15日所抢的耳环,经估价为390元,案值不够刑事案子。如果不放的话,我们就违法了,但放了担心他又会去危害社会。对他咋处理,我们也很为难。当日晚上,曲某在所里留置期间不停地呕吐,吐了很多血,当时办案人员和在所里留置的其他人员都很惊恐。经向上级请示后只好将疑犯曲某放了。”

  西安尚无羁押特殊疑犯的场所

  两年前,西安市公安局反扒民警被艾滋病小偷抓伤。西安市公安局、西安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分别向西安市政府提交申请,呼吁设立带有看管、治疗双重功能,以便关押患有艾滋病、乙肝、肺结核等或严重自残的特殊疑犯的监舍。但到目前为止,西安乃至整个陕西省尚无羁押这类特殊疑犯的场所。

  据了解,目前全国有艾滋病病毒携带者约65万,被确诊为艾滋病人的有18万。由于艾滋病人的特殊性,所以一些疑犯往往借此作案,以逃避法律的制裁。

  艾滋疑犯、罪犯患病的事实不能成为对其减轻、从轻或免除刑事处罚的理由。对于明知自己是艾滋病患者,却故意传播或在犯罪中以此胁迫被害人、司法人员的,应该视为犯罪的从重或加重处罚情节。对于艾滋病人,疾控中心一般建议在家里治疗。而对于艾滋病嫌疑人,公安机关就应该专门设置这样的羁押场所或在监狱中特设房间,疾病控制中心可以提供药物治疗、定期检查。魏镌利等一线办案民警呼吁:建立对这类特殊人群的隔离关押制度;建设集救治、改造、关押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关押场所或监狱迫在眉睫。

  相关链接

  我国首个正式艾滋病犯罪嫌疑人羁押点

  2004年9月,全国首例艾滋病犯人刘某被送往湖北省沙洋县广华监狱服刑,开始了他11年的铁窗生涯。服刑期间,刘某将关押在单独监区,由专门民警与医生看护,其个人生活垃圾将统一销毁。

  据了解,为筹集毒资,刘某利用人们害怕艾滋病的心理,多次敲诈、抢劫,甚至拿针管威胁他人并抢劫,影响十分恶劣。虽然警方曾多次将刘某抓获,却因找不到合适的艾滋病嫌疑犯人收押场所而将其释放。2003年10月下旬,经武汉市委政法委专题研究,武汉市公安局在市郊专门设置一单独羁押治疗所,将刘某收押入内。

  武汉市公安局监管处负责人介绍,为关押刘某设置的艾滋病犯罪嫌疑人羁押治疗所2004年底竣工,2005年初投入使用,这成为我国首个正式的艾滋病犯罪嫌疑人羁押点。

  浙江省已有艾滋服刑人员统一收监之处

  据今日早报记者了解,收监一位艾滋病犯人一年需要十万元。从2003年3月开始,浙江省已经有了艾滋服刑人员统一收监之处———浙江省监狱中心医院,据介绍,收监一名艾滋犯人,医药费、检查费、看护费用等,一年起码要花十多万元。这些费用都由监狱承担。

  2004年4月,由杭州市政法委牵头,杭州市8家单位一起联合发文,拨出专款设立集中关押场所,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实行单独关押。文件规定,杭州市在新建看守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时,应单独设置涉嫌违法犯罪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以及其他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人员的关押场所或专区。杭州市财政部门将按照文件要求,承担改建关押场所、病人治疗等四种经费。

  艾滋嫌犯收治难在广东有望获解决

  2004年5月,广东省公安厅表示,原则上,一些地级以上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专门收治场所,统一收戒和关押涉毒违法犯罪人员中的艾滋病病人等特殊人员。这意味着,艾滋病患者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犯罪后收治难问题有望在广东获得彻底解决。

  国外艾滋病犯人监狱

  美国阿拉巴马州莱姆斯通改造所被称为狱中狱,里面关押的两百多名服刑人员都是艾滋病感染者,他们因犯偷窃罪或抢劫和杀人罪被关押到这里。狱警温迪·威廉斯说,许多犯人打算死在这里,因为他们的刑期太长了。因此,这里就像是一个关押死刑犯的监狱。

  这座狱中狱的主要布局分为犯人铺位区;两个用木板钉的凳子和一把理发椅的电视观看区;一个手工区,犯人在那里可搭模型。在房间的中央建有一个可俯视周围的观望哨,狱警就在监视塔上透过窗子和安全摄像头注视着囚犯的活动。

  2001年,美国媒体披露了这座“狱中狱”的内情,狱方对艾滋病人的疾苦不闻不问的态度引发了美国一些民权组织的指责。警方则解释说:开始时谁也不想到这里工作,后来经过提高工资奖金,改善待遇,狱警才陆续到这里来。“他们都特别小心,很少与这些犯人争执,不然的话,他们随时可以将艾滋病毒传染给你。”“他们有着致命的武器,如果他们想让谁感染上这种病毒,那是轻而易举的事。”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558,000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rss订阅】【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