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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7月支票全国通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8日11:0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 据《新京报》报道,中国人民银行昨日宣布,今日起,由中国人民银行建设的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CIS)正式在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河北、深圳6地试点运行。这也意味着,从今天开始,6地之间企事业单位和居民个人签发的支票可以互相通用。

  支票是我国传统使用最广泛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之一。长期以来,我国的支票基本上只能在同城范围内使用,缺乏灵活性和便利性。根据最新规定,支票全国通用后出票人签发
的支票凭证不变,支票的提示付款期仍为10天;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向客户出售支票时,应在支票票面记载付款银行的12位银行机构代码;为防范支付风险,异地使用支票的金额上限为50万元。

  据悉,中国人民银行将于2007年6月底前完成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在全国的建设推广,届时支票将可在全国范围内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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