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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见死不救物业赔偿6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8日11:2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 据《法制晚报》报道,去年6月3日深夜,北京海淀区玉海园小区业主张锐回到小区时,在小区里与他人发生冲突。后对方用刀将张锐刺伤,致其失血性休克而亡。

  事后,张锐的父母称,事发时值班保安张永强目击了全过程,但因为害怕悄悄离开了现场,既未上前阻止,也未报警或拨打急救电话。为此,张锐的父母以物业公司未尽职责为由,将北京市玉海辉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审理后,一审法院基于保安的上述行为,认定物业公司在履行保安服务过程中存在过错,应在其能够防止侵害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据此判决物业公司赔偿6万余元。一审判决后,玉海辉物业提出上诉。

  经过审理,二审法院终审维持原判。玉海辉物业表示,将继续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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