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著名艺人胡瓜涉诈赌案 遭台检方求刑3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8日14:07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12月18日消息台湾著名艺人胡瓜(本名胡自雄)涉嫌诈赌案今日辩论终结,台检方在庭讯中指出证据,指他对哥哥胡技烜等人诈赌不但知情、还曾经在牌局后参与讨论,加上犯后态度不佳,因此当庭请求法院判处胡瓜3年有期徒刑。由于全案辩论终结,将在明年1月11日下午一审宣判。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台湾艺人胡瓜被控涉嫌诈赌案,今日进入言词辩论程序,虽
台检方所提的证据包括,诈赌的场地为胡瓜所提供,赌客也是胡瓜所找;赌客所输的赌资均进入胡瓜账户;胡瓜等人轮流上赌桌诈赌;音乐制作人李寿全的妻子林郁君发现诈赌后,由胡瓜归还两百万元赌资。 台检察官在辩论终结时,认为胡瓜犯后态度不佳,并提供场地聚众赌博,追加起诉聚众赌博罪,并向法院求处胡瓜3年有期徒刑。(郭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