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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支票今起京津沪粤冀通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8日14:26 新民晚报

  本报讯广州消息:今日起,在广东、河北和北京、天津、上海等5省(市)之间,企事业单位和居民个人签发的支票可以互相通用。这是昨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的消息,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CIS)将于今日正式在这5省(市)试点运行。为防范异地支票风险,央行规定异地通行使用的金额上限为50万元。

  人行方面表示,将于2007年6月底前完成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在全国的建设推广,
7月起,支票将可在全国范围内通用,广东的支票将实现全国流通,实现“一票在手,走遍神州”。据悉,个人只要有稳定的资产和收入,信用良好,当前无债务纠纷,都可以向银行申领支票进行支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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