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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演杨义巢告女演员胡肖琼名誉侵权案一审胜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8日20:41 国际在线

  新华网北京12月18日电(记者 李京华):女演员胡肖琼在博客上说《画家村》电视剧导演杨义巢提出“性交易”,结果被杨义巢以侵犯其名誉权起诉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要求索赔100万元。东城法院18日一审宣判:胡肖琼被判侵权成立,赔偿原告杨义巢1万元精神抚慰金并赔礼道歉和删除个人博客中相关文章。

  据介绍,2005年下半年,在杨义巢担任导演的电视剧《画家村》剧组组建过程中,
胡肖琼有意出演剧中的角色,杨义巢曾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该电视剧的剧本发送给胡肖琼。在此期间,双方还经常通过手机短信联系。2006年8月份,《画家村》剧组最终决定不选用胡肖琼出演剧中角色。当月,胡肖琼在新浪网上创建了自己的博客,并发表了题为《不得不这样吗?》的文章。

  这篇文章记述了杨义巢利用导演身份,多次让胡肖琼陪酒取悦他人,并给胡肖琼发肉麻短信,提出性暗示,以发生性关系为条件才能让胡肖琼饰演《画家村》剧中的角色。胡肖琼在文章中还指责杨义巢以艺术家、诗人、杂志社主编、编导的身份寻找猎物,并借此对影视娱乐界所谓的女演员需要与导演发生性关系才能出演角色的潜规则进行抨击。另外,胡肖琼还向媒体公布了据其称是原告发给她的含有性暗示言辞的短信息等等。

  诉讼中,应胡肖琼申请,法院调取到了2006年7月26日至8月5日期间原、被告之间的手机短信息内容。胡肖琼认为杨义巢发来的短信言辞暧昧,具有性暗示的性质。

  杨义巢对手机短信息内容的真实性不持异议,但称部分短信息用语是他作为诗人所使用的调侃语言,如“想你进来”是想让胡肖琼带资金进入剧组等。

  法院认为,胡肖琼在其博客中指称以艺术家、诗人、杂志社主编、编导的身份寻找猎物,以及以发生性关系为条件才能让被告饰演《画家村》电视剧中的角色等,但被告胡肖琼没有提供翔实、有效的证据对此加以证实。

  审理法官说,关于手机短信通信内容,虽然从一般社会公众认知的角度评判,有原告部分用词较为亲昵,以及语句晦涩、可能使人产生歧义的情形,但尚不足以认定原告向被告发出了性暗示。该文章发表后,引起一定社会反响,导致大量民众对原告作负面评论,原告的人格因此而受到贬损。被告在博客上发布的后续文章中,继续坚称自己所言属实,并使用一些带有人身攻击性的言辞,对原告进行指责,使原告的名誉进一步受到损害。对此,被告理应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停止侵害,并向原告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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