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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欠薪 企业加倍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9日01:36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成都12月18日电 记者刘裕国报道:从12日起,四川省成都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兵分六路,重点检查全市1100余家建筑、餐饮、加工制造等劳动密集型企业,检查内容包括工资支付、合同签订和农民工参加保险等情况。此次专项检查将持续到2007年2月12日。在追讨农民工工资方面,成都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了政府职能部门与企业联系人制度,发生欠薪问题,第一时间找企业老总问责。

  成都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负责人说,联系人制度可以加强政府职能部门与企业之间的联系,也方便在发现问题时及时与企业沟通。一旦发生工资拖欠情况,企业老总要到执法部门“回话”。此外,对于没有按时、足额给农民工发放工资的企业,劳动监察部门除责令其全额支付外,还要求其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为工资的0.5—1倍。

  14日,成都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监察科苏建贻科长率队来到万科房产开发的嘉州湾花园建设工地,现场随机调查了十多名农民工,工人们说工资每月都按时发了。执法人员又对该项目的开发单位、建设企业和项目劳务公司这三方的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一部分工作期在两个月左右的农民工还没有上保险,立即提醒他们按照规定及时补办。

  在成都成洛大道上的一个建筑工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随机抽取了一叠农民工填写的《成都市农民工工资担保情况调查表》,发现这一批农民工签订的是集体合同,工资能够按时发放。除了农民工填写的表格外,开发商、建筑施工单位还要分别填写《工程项目基本情况表》和《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一览表》。这两张表上有企业老总、监理工程师、施工项目经理等的名字、职务、联系电话、照片等内容,以便政府职能部门随时检查、掌握工地情况。

  为了方便农民工投诉,成都市通过当地媒体公开了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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