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律师:公用服务价格应该透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9日02:01 现代快报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结晶认为,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或者车辆抛锚,最容易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从这个意义上说,高速公路清障行为就具有了一定的公用事业、公益服务的性质,因此,其价格的制定,应该参照价格法的规定,由政府进行定价或者指导定价。

  “及时清除高速公路违停车辆或者事故车辆,首先能确保不会因此引致事故发生或
者事故后果加剧;其次,这个价格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作为这样一种具有公用事业性质、公益服务的价格,必要时应该举行听证会,并多方听取群众和专家的意见!”周结晶认为,市民之所以对于目前的收费体制产生疑问,关键就是因为价格不透明,“基价包含了哪些费用?收取200元至350元的依据何在?空驶费又是如何制定出来的?你要是能把这些说清楚,老百姓就不会有意见!”

  律师:公用服务价格应该透明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