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子瓜子创始人长子死亡之谜:为夺商标兄弟相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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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9日03:26 东方网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 |||||||||
年氏家族资产图谱 在芜湖市的市中心,有三家傻子瓜子专卖店:国货路店、中山路店和中和路店,每家店的距离相隔不足500米。这三家店分属年广久、长子年金宝、次子年强所有。 业内的人大多知道,年氏家族内部关系错综复杂,纷争由来已久。
年氏家族注册的企业有10余家,但主要有以下几家,大都在年广久与发妻耿秀云所生的三个成年儿子——年金宝、年强、年兵掌控之中。(详见附表) 芜湖市一位知情人介绍:“老爷子基本上处于养老状态,而年兵与两个哥哥的关系都不错。” 有一点可确认的是,年兵在两位哥哥的企业中均有股份。 该知情人士介绍,年强的傻子瓜子总厂2005年销售收入8900万元,年强旗下还有年氏食品公司、兄弟担保公司等六家企业,2005年总收入1.2亿元。而年金宝的实力则相对弱一些。 这些年,年氏企业发展减缓,而在距离芜湖200余公里的合肥的安徽洽洽食品有限公司却快速发展,其“洽洽”瓜子年销售收入已达7亿元,市场远超过“傻子”瓜子。 为夺商标兄弟相煎 近几年年金宝与年强两兄弟之间的争执,主要由于“傻子”商标使用权问题。 2000年8月4日,年广九、年金宝的傻子发展公司、年强的傻子瓜子总厂三方签订《注册商标转让协议书》(下称《协议》)约定,年广九将其拥有的“傻子”注册商标及正在办理的“年广九及其肖像”注册商标转让予傻子发展公司和傻子瓜子总厂,转让价100万元,傻子发展公司与傻子瓜子总厂分别承担55万元和45万元(协议签订后却没有进行公证)。 同年8月14日,年广九将“傻子”注册商标转让给傻子发展公司,并办理了相关手续,而傻子瓜子总厂却没有办理“傻子”商标使用权的相关备案手续。 2001年10月,年强一方(傻子瓜子总厂)向芜湖市中院起诉,要求确认对“傻子”注册商标具有使用权,芜湖中院判其胜诉,确认傻子瓜子总厂拥有“傻子”商标的使用权。 而年金宝一方(傻子发展公司)不服,上诉至安徽省高院,安徽省高院维持了原判。 该人士介绍,2006年上半年,芜湖市炒货协会成立,年强任会长,而年金宝则没有加入。“当时芜湖市的政商界名流力邀年金宝加入,年金宝表示加入可以,但是要当会长,结果未能如愿。”该人士称。 业内有人据此得出,年强在芜湖市的人脉关系较强。 2006年11月8日,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坚果炒货专业委员会第二次理事会(年强的企业为理事成员)会议在北京召开。 “就在年强动身的前一天(11月7日),得知年金宝还在为‘傻子’商标案件进行活动,年金宝向司法部门提出:原案件由民庭审理是错误的,应由知识产权庭进行,而且适用法律方面存在问题。12月6日,相关司法部门将就此举行‘听证会’。”该人士介绍。 年金宝的身后事 所有纷争,却都因为年金宝的死亡戛然而止。 11月29日,年金宝尸体被发现的第二天,耿秀云亲自来到弋江北路8号傻子总公司下属傻子瓜子总厂(年强控制该企业,日常在此办公),请求年强接管傻子发展公司(法人为年金宝)。 此前,母子俩已有数年没有来往。 年金宝拥有傻子发展公司50%的股权,这由谁来继承?年强和年兵对此问题避而不答。上述知情人士则称,:“1997年,年金宝与妻子有一个财产分割协议,根据协议,年金宝的妻子无权继承年金宝的这笔财产。” 另外,傻子发展公司1000多万元资金不知去向,此消息在年广九处也得到了证实。“这笔钱去向现在还没有查清楚,”年强回答,“这笔钱被挪用之前,年兵和我母亲并不知情。” “这笔钱是挪用到股市炒股了,”上述知情人士称。“但是由谁挪用的,什么时间挪用的,有何损失,这些仍旧是个谜。”(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石玉) 附表安徽芜湖“傻子瓜子”系企业 资料来源:本报整理 安徽省傻子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股东结构:年金宝(法人,50%)、耿秀云(40%)、年兵(10%); 芜湖市傻子瓜子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年强(法人,80%),曹云敏(20%); 芜湖市金傻子大厦有限公司年强(法人,80%),年兵(20%); 芜湖市傻子瓜子有限总公司年强(董事长,下辖芜湖市傻子瓜子总厂); 安徽芜湖广九食品有限公司年广九(董事长,由年广九现任妻子陈慧芳控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