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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5000万你就能享受“超国民待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9日05:10 都市快报

  

投资5000万你就能享受“超国民待遇”
持有荣誉市民证的江永寿在沁阳享受许多优厚待遇

  沁阳是河南省西北部的一个县级市,短短三年,这个县级市吸引了高达近百亿元的投资,成为跻身河南省十强的经济强县(市)。今年前10个月的工业增幅又创历史新高。

  为了吸引投资,沁阳3年出台了5个红头文件,其中规定,投资5000万以上或符合其
他条件的外地客商可享受一系列优厚待遇。例如他们在本地开车违法不罚款、娱乐场所消费不受查、子女就学不审核等12项优厚待遇。当地百姓习惯称这些规定为“超国民待遇”。

  “超国民待遇”在当地引起较大反响。然而在议论声中,该市招商办继续携着这些优惠措施,把2007年的引资触角伸向了全球500强企业。

  县级小城市欲揽世界500强

  12月8日上午,河南省沁阳市(县级市)商贸局局长郭汝星递给记者一沓表格说:“这是我们市明年的招商引资计划,你是北京来的记者,多给我们提提意见吧。”

  记者注意到,这些表格详细记录着全球500强企业中国办事处和部分国内知名企业的地址、联系方式、业务范围等项目。还附录了沁阳市人民政府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措施的文件编号;表格的最前面,还有一份商贸局上呈到市委、市政府的一个2007年招商引资计划。

  显然,这个处于经济欠发达省份的县级市,已经把2007年的招商引资触角伸向了世界500强企业。

  优厚待遇成招商引资“金刚钻”

  以沁阳市委、市政府的名义给予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一系列优厚待遇,这是沁阳市在招商引资过程中的一个“金刚钻”。

  沁阳市政府在2005年7月11日下发了《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沁阳市荣誉市民”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试行)》,今年6月20日又下发了《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外来客商和优秀企业家颁发“沁阳市特别通行证”的通知》(沁政〔2006〕58号文件,以下简称《通知》)。这个红头文件,详细规定了领取 “荣誉市民证”、“特别通行证”的条件和享受的待遇。

  《通知》称,“依法注册、且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或年纳税500万元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享受的待遇有12项,其中包括娱乐场所消费不接受公安机关检查、车辆违法不罚款不扣证(重大交通事故除外)、子女入学自由择校、医院看病半价支付、风景区免收门票、配偶免费参观市政府组织的大型文体活动等。

  当地不少市民习惯称这些对外来投资者的优厚待遇为“特权”和“超国民待遇”。

  12项措施100%落到了实处

  回忆起今年10月份在郑州市的一次交通违法行为,今年61岁的广东客商江永寿记忆犹新。

  江永寿回忆,当时因为有急事,再加上对郑州的路况不太熟悉,出现了交通违法行为,造成车辆拥堵。江永寿急忙下车向交警表示道歉。在出示驾驶证接受检查的时候,他连同沁阳市政府颁发给自己的“荣誉市民证”一同交给了交警。

  于是,这位交警说:“下次注意,这次可以走了。”

  江永寿说:“沁阳市政府对我们的关照其实还有很多,文件上说的12项措施,真的是100%都给落到了实处。”

  沁阳市宣传部门一名负责人给记者讲了一件与江永寿的遭遇相反的事例。

  2004年底,有一位享受“荣誉市民”待遇的外地客商没有在沁阳市公安机关指定的地方停车,被值勤交警发现并对其进行罚款处理。这位客商和交警发生争执,最后他把自己的外商车辆通行证撕了。有关部门接到投诉后,对这位交警进行了严厉批评。

  违规公务员摘“官帽”

  《通知》在当地引起了不小的争议。面对争议,沁阳市委、市政府没有回避,今年8月中旬,他们在政府网站公布了2003年以来所有关于招商引资的优惠规定。其中包括3年来的5个很有争议的红头文件内容。

  文件对全市职能部门提出了新的规定:凡是外商在本地投资超过一定规模的企业,每月1日到25日为“安静生产日”,全市职能部门一律不得对企业进行例行检查。确需检查的部门,必须经主管副市长批准后,在每月26日以后进厂检查。如有违反规定擅自进厂检查,将受到严厉的党纪、政纪处分。

  为了把“安静生产日”的规定真正落到实处,该市纪委、监察局还专门成立了“优化环境办公室”,受理企业对职能部门的投诉。

  此外,该市还在全市近50家外来企业的门口,悬挂了“重点效能测评企业”的铜匾。挂牌企业的主要领导,同时成为每年测评全市职能部门的投票人。如果在测评过程中,哪个职能部门排名最后,该部门“一把手”必须向市政府递交辞呈。

  据当地宣传部新闻科科长高原介绍,到目前为止,已经有7名触动“高压线”的公务员“官帽”被摘;4家单位的责任人被予以效能告诫处分;17名干部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职能部门不理解优惠政策

  沁阳的优惠政策也引起一些职能部门的不理解,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某局负责人表示:“法律、法规对我们监管企业的手段规定得很清楚,日常检查和例行检查也是发现企业违规的重要方法。如果一个月只让我们查5天,一旦企业发生了违法行为,酿成严重后果,谁承担责任?”

  另一个在多年前就已经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领导,把话说得更直接:“我们已经垂直领导,行业有自己的法律、法规可依照,现在又出台文件不让我们例行检查,那么究竟我该听谁的?按照文件规定,我们的检查要副市长批准后才能进行,那按法律要求我是不是构成了渎职行为?”

  河南省社科院一位社会学家公开批评这种做法,“违背了宪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为了吸引投资,给予投资商‘超国民待遇’,是对社会公平环境和法制环境的严重伤害”。

  当地群众更是明显分成两派并进行激烈的“民间论战”。一部分群众认为,专家的批评切中要害;持相反意见者则表示,只要政府改革的方向不错、目标不偏,能吸引来巨额投资搞活当地经济,解决就业问题,这才是真正的“创新性政府、创新性行政”。

  据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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