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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航空售1元机票被罚15万照卖99元机票(3)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9日05:50 国际在线

  乘客:有点像商场限量发售的特价商品

  12月上旬,在上海工作的王小姐刚购买了春秋航空的特价机票,前往厦门做了一次短暂的旅行。按照其他航空公司的报价,除150元机场建设费和燃油费外,上海飞厦门的航班全价为960元,折扣基本在六折左右,即使最低的一家航空公司的折扣票价也需要480元左右,而王小姐买到的春秋航空特价机票价格仅为199元。

  “特价航班上除了一瓶矿泉水外,不提供其他免费食品,但感觉还是比较实惠的。”王小姐表示,虽然在飞行过程中没有赠送的午餐,而且可以选择购买的食品品种也比较少,但因为是短途飞行,能省下数百元机票钱还是相当划算的。“如果是长途的飞行,我可能会更看重服务的品质。”王小姐认为。

  由于春秋航空的特价机票是限量发售,王小姐提前四五天就在网上进行预订。“只要不是旅游高峰,感觉购买限量票并没有像‘中彩票’那么困难,而且预订后几十分钟内就会收到是否订票成功的回复。”王小姐表示。

  家在西安的申小姐告诉上海东方早报记者,她每年回家探亲的机票全价是1260元,平时只能买到五折六折的机票,而春节的时候最低只能买到八折。在她看来,特价机票有点像商场限量发售的特价商品,如果买票的过程比较方便,还是会有许多乘客愿意尝试,但是如果要浪费太多时间、精力,她就会放弃。(东方早报 吴洁瑾)

  消保委专家:物价局罚得没错

  对于山东济南春秋假日旅行社因销售1元机票被处以15万元罚款一事,昨日上海市消保委相关专家表示,1元机票仅是以超低价来吸引眼球,但并未给消费者带来普遍的福利。上海市消保委相关法律界人士认为,1元机票违反了政府限价令,物价局罚得没错。

  上海市消保委法律与理论研究部副部长唐健盛认为,春秋航空推出的1元机票数量有限,能买到的消费者就像“中了彩票”,这种个别的低价促销并没有给消费者带来普遍性的福利,对于消费者来说其实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对于企业而言,只有通过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让消费者享受公平、优质、廉价的商品和服务才是真正的竞争之道,而以个别超低价的方式进行炒作、恶性竞争,最终也不会被消费者认同。

  上海市消保委律师志愿者之一、上海迪凡律师事务所孙理波律师认为,民航总局的“限折令”属于政府指导价,而1元机票违反了政府指导价的最低下限,作为物价监管部门的物价局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孙理波认为,从市场角度来说,1元机票以超低价吸引旅客,虽然仅是航班总座位数的10%,但是仍然会扰乱市场秩序,影响到同行业其他企业的利益,属于一种不公平竞争。(东方早报 肖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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