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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将建立全国统一广告监测中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9日08:44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12月18日讯 (记者 姚芃)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凡在刚结束的全国广告监管工作会议上表示,我国将建立全国统一的广告监测中心,以强化统一执法效能。2007年继续把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五类广告作为广告市场的整治重点。

  记者注意到,刘凡在2007年广告市场监管工作部署中强调的一系列关键词引人注目。

  一是“联动”。他强调工商部门必须切实履行牵头职责,注重发挥党委宣传部门和监察、卫生、药监等行政部门的职能作用,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

  二是“督办”。强调加强对查处违法广告案件的督办、协调和指导,建立案件查办落实情况通报制度。

  三是“媒体”。加强对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会同党委宣传部门和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行政部门,落实媒体广告发布的各项管理制度,指导媒体在广告发布活动中加强自律。认真落实违法广告联合公告制度、广告审查员制度和广告活动主体市场退出机制。

  四是“监测”。他透露将建立全国广告监测中心,以提高统一执法效能。对重点区域和问题多发媒体加大监测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

  五是“机制”。强调着眼制度治本和建立广告监管长效机制。把集中性、阶段性的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与经验,逐步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固定下来,建立与广告市场发展和监管相适应,比较完善的广告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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