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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招办要求公示高考优录生父母姓名工作单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9日08:44 法制日报

  本报武汉12月18日电 (记者 胡新桥) 湖北省招办昨日出台该省明年高考优录政策,2007年优录审核时间提前,同时还规定,对入围考生进行公示,其中必须公示考生的父母姓名及工作单位。公示期满后,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当年参加普通高校录取资格。

  湖北省教育厅强调,对经审核后可加分投档的考生名单要进行层层公示。县(市、区)、市(州)招办要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才能上报省招办。

  湖北省招办将全省加分投档考生名单集中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可向省招办举报,经核实后取消不符合条件考生的加分投档资格。公示期满后,再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当年普通高校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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