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籍台南市长因“特别费案”成被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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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9日09:13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12月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民进党籍台南市长许添财、前副市长许阳明被检举违法使用“特别费”,承办此案的台南地检署检察官陈明进已改签“侦字案”,将两人列为被告,定于明天上午传唤到案说明。许添财强调自己并无“违法”,会准时出庭。 据报道,台南市长许添财表示,他一个月的“特别费”才88,000元新台币,根本都不够用,哪有可能占为己有;同时不用单据核销部分,他也都是先垫付再具领,一切均“合
至于台南市前副市长许阳明部分,岛内记者昨晚拨通其手机,但没人接听。许阳明除了“特别费”问题外,还有免费住劳工育乐中心出租套房问题,检察官也会一并讯问。 台南地检署检察官陈明进表示,原本以“他字案”调查此案,但经过调查,并调阅许添财、许阳明账户和台南市审计室“首长特别费核销”资料后,发现两人有在百货公司购买日常生活用品的发票,日前已经改签“侦字案”,并以正式传票将两人列被告传唤。据悉,许添财、许阳明必须在明天上午10时出庭应讯。(周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