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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手术费用 生育险多掏4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9日13:10 法制晚报

  本市生育保险实施新政策

  剖宫产手术费用 生育险多掏400元

  本报讯(记者 荆浩)从明年2月起,本市生育保险实施新政策。记者昨天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政策调整后,剖宫产伴其他手术费用,支付标准将视情况提高200至4
00元。

  昨天,市劳动保障局宣布,《关于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有关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已于近日下发。今后,不仅北京绿卡持有者可以参加生育保险,原有的生育医疗报销门槛也将降低,而报销标准和范围则进一步扩大。

  部分医疗费支付标准提高

  新政策调整后,将妊娠至分娩前的产前检查费限额支付标准由1200元调至1400元。剖宫产伴其他手术医疗费用的,提高定额支付标准200至400元。

  这次调整还降低了纳入按项目付费的门槛,将住院分娩当次出血量超过800ml或血红蛋白低于8克的,纳入了按项目付费范围。

  三种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

  三种情况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报销费用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这三种费用包括:在市、区县职介中心、人才中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发生的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职工孕期治疗各种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职工因自然流产、胎死宫内等疾病原因终止妊娠的医疗费用。

  没领生育服务证也能报销

  新政策规定,未领取《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的已婚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可以持《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就医和结算费用。职工申领流产、引产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时,职工可以出具有效的结婚证明作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证明。具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参保职工,本市居住地街道(镇)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可以作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证明。

  背景资料

  目前生育保险已经覆盖了10.8万个单位,261万名职工。2006年为71896人次支付了生育待遇。目前人均生育费用为1928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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