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冰毒大王 陈炳锡获死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9日13:52 法制晚报 | |||||||||
广 州 自称冰毒大王 陈炳锡获死刑 本报讯 据《信息时报》报道,在距离第一次开庭22个月、历经数次公开开庭,补充起诉及变更起诉之后,曾自称为“世界头号冰毒大王”的毒枭陈炳锡昨日上午由广州市中级
法院以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罪及偷越国(边)境罪一审判决陈炳锡死刑,法院只认定了检察院第一次开庭指控的制造甲基苯丙胺(即冰毒)12.36吨,后来补充开庭指控的5.7吨冰毒,因证据不足没有得到法院认可。判后,陈炳锡当即提出上诉。 据了解,1956年出生于普宁市流沙镇赤水村的陈炳锡最初贩卖的是传统毒品海洛因。从1998年中秋节起,随着生意越做越大,他逐渐认识了金三角地区赫赫有名的云南毒枭谭晓林以及“毒王”刘招华并与他们合作生产、贩卖冰毒,直至被抓获。 | |||||||||